13611001490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商总局核准无地域公司名称条件
新闻中心
工商总局核准无地域公司名称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工商总局核准无地域公司名称条件

工商总局核准无地域公司名称条件

 

在创业之初,很多创业者希望可以不租用办公室。这原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今,各地开始对于公司注册的地址登记条件放宽,也是可以实现的某种程度上的“无地方”注册公司。那么,“无地方”注册公司有哪些形式,不同形式的条件怎么样,怎么办理相应地址注册。以下是办理注册的流程

无(去掉)行政区划名称核准条件

1、必须是已经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经营1年以上;

2、准备变更的企业名称不能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同行业公司字号相同;

3、需要在至少3个省级行政区内有投资公司;

4、对外投资公司需要经营满1年以上,且与申请企业字号一样;

5、本企业注册资金好不低于对外投资公司

 

无区域公司核名需要注意的:

1、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2、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营业手续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4、可能对公众造成欺或者误解的;

5、字号不得有损于國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6、含有外國家(地区)名称、际组织名称;

7、含有政名称、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 队番 号;

8、含有外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范围工商总局核名业务办理:

1、加级核名,当天过;

2、疑难名称核准;

3、中字头,字头名称核准;

4、已核准名称股东调整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16号楼2305
  • 电话:13611001490
  • 手机:13611001490
  • 联系人:李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