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总局无区域公司核名注册条件
工商总局公司名称核准 工商总局公司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规定,申请人只要北京的代理机构在工商总局企业登记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到工商总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这一改变,使申请人不必跑北京,就可全程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业务。
无行政区划公司核名条件
自十月一日起,无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不能再直接申请,想要拥有不带地域名称的公司名称,只能是通过升级已经注册的公司才能把行政区划去掉。
1. 需拥有一家开展实际业务的主体公司;
2. 主体公司需在三个以上省份投资设立子公司;
3. 对外投资的子公司的字号须与主体公司字号相同;
4. 主体公司要对投资的子公司进行占股1年及以上的时间。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升级和变更为集团有限公司。
國家局核名的注意事项:
地一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國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第四条: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五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 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司办理的核名业务:
区局升总局核名、名称驳回审核、中字头名称、国字头名称、字号包含行业用语驳回、
國家ju疑难核名、名称字号有禁用词的、字号有近似的、字号包含行业表述的等等。